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财政改革的形势任务要求,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一、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完善。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领域“放管服”,促进市财政部门和市业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聚焦主业,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转变预算管理重心,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权责。财政部门“抓住两头,放开中间”,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二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将部门预算编实编细,优先保障中央、省和市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优化完善部门项目体系,以单位为主体,加大项目清理整合归并力度;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程序,改进政府采购流程,加快基建项目启动时间;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归并,实施项目清单式管理,将项目清单与资金同步下达到区。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动项目绩效管理向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拓展,将绩效目标编制范围覆盖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专户资金等五本预算。四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通过“处置、置换、收回、增缴”等方式,统筹各类闲置低效的存量资产和资金,增加政府收入的有效供给,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广州市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序推进。研究拟订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子方案,并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方案在贯彻落实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和省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明确在省统一部署下,分年度、分领域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广州市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明确广州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职责分工、时间和工作安排。方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思路和划分原则,直接划分部分最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既实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点突破,又为后续推动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引领和支撑。
三、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二是以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为抓手,促进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全过程。抓好绩效目标源头管理,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的全覆盖;创新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构建“1 1 x”的部门整体监控体系;建立“全面自评、部分复核、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调整、整改、报告、公开、问责”的综合应用机制,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构建部门整体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指导各区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度,推进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区域均衡发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先后获得人民日报、羊城晚报等国内主流媒体的报道宣传。
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提早谋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提出工作要求,落实部门责任。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指导市直部门做好2019年度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五、地方税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认真履行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进一步规范涉税信息共享工作,修订出台广州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工作制度、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目录(2018年版),不断提高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水平。按照广东省的工作部署开展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规范广州市税源控管。做好广州市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专题调研并上报省财政厅,为广州市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言献策。配合税务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改革政策,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深化税制改革。立足于广州的发展定位和实际,积极关注中央、省层面政策动向,保持与广东省财政厅的密切联系,初步完成有关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税收政策需求的梳理和论证工作。
六、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积极打造“透明预算”和“阳光财政”,结合市人大对部门预算审查的要求,制定广州市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引导市直部门统一公开年度预决算。基本实现部门预算全口径、全范围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并在公开的时间、范本、内容、形式、程序上实现“五统一”。部门决算公开突出绩效管理的特点,全面披露部门全过程绩效管理,涵盖部门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全流程。广州市在清华大学2018年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排行榜上再获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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