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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提高对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确定的政策举措,以改革精神推进优化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通知指出,在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相关文件贯彻落实过程中,部分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进展缓慢、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政策效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切实增强抓好文件落实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相关文件执行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释放更多创新创造活力。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确定的政策举措,全面深入开展自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将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差旅和会议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制度化。要在相关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科研机构在承接自主权方面的责任,特别是聚焦科研经费报销难等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要求单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单位实现“接得住、落得好”下放的自主权。
通知提出,各地要深入梳理、及时解决财政科技制度规定与相关政策规定不协调、不衔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政策打架”“相互掣肘”的问题,推动形成协调配合、相互支撑的政策环境,形成激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政策合力。
通知强调,各地要围绕积极营造更加宽松的创新环境,着力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在精简信息和材料报送、改进科研项目预算评审、完善科技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简化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推动科研单位更好落实自主权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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