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四个强化助推信息宣传工作“量质齐升” -人生就是搏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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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四个强化助推信息宣传工作“量质齐升”
来源:财政部网站   时间:2019-01-16 16:35

  2018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坚持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财政系统以及市直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排名中名列前茅。截至2018年12月,全市财政部门共向市级以上信息平台和刊物发表财政信息608篇,其中:财政部、江西省财政厅采用516篇;国办、省办采用13篇;市委办、市政府办采用79篇,实现了财政信息质量和数量“双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宣传责任

  一是充实宣传队伍。在成立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了局信息宣传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科室均明确了专人负责本科室财政信息报送工作,同时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将原来由办公室人员兼职信息宣传员的模式改为全员宣传模式。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安排专门的经费订阅《中国财经报》、财政“三刊两鉴”以及《财政研究》等财经类报刊杂志,供大家学习财政最前沿动态,及时把握财政信息宣传热点。通过“财政大讲堂”对公文处理、信息写作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三是明确宣传任务。通过局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科室每年的财政信息宣传任务,并及时根据国办、省办、市两办的约稿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年度管理量化考核,压实宣传责任。

  二、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宣传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办法。认真分析江西省财政厅及宜春市政府办针对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梳理各类宣传报道渠道,修订了《宜春市财政局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和《宜春市财政系统信息宣传考核办法》,重点完善了财政宣传工作程序、报送渠道、激励机制、考核办法,新的考核办法更贴合实际。二是加强沟通联系。为提高上报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宜春市财政局加强了与江西省财政厅、宜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部门以及各县(市、区)财政局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政务信息的热点及需求,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进一步支持,提高信息采用率。三是拓展宣传平台。除向上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内部刊物及党委政府刊物投稿外,在着重建设好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基础上,通过规范推送格式、严格稿件审核、提高更新频率等措施,加强对局微信公众号的维护,进一步提升关注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审核把关,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把握与本科室有关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突出成绩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工作,提出相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核本科室拟对外发布的新闻稿件等,并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报送发布。二是注重报送时效。紧盯财政信息时效性要求,坚持早发现、早分析、早预测、早编写、早报送。每逢重大会议召开,信息报送与新闻宣传与会议同步进行;每逢重要财政政策出台,有关文件一经领导签发,就随即改写成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在第一时间报送和发布出去;每逢重要活动开展,都提前部署,及时调度,原则上当天就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发布。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在全市财政部门开展“一科(股)一题”活动,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问题为引领,精心选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如近年来开展的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财政体制调整、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等课题研究,为宜春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参考依据。

  四、强化督促考核,提升宣传动力

  一是定期开展通报。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定期通报全市信息采用情况,2018年发布3期情况通报,及时传导压力,有效消除了县(市、区)及科室“零报送、零采用”情况。二是强化工作考核。把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对县级及科室财政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零报送、零采用”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及时兑现奖励。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2017年局机关“一科一题”科研成果、发表文章及信息进行了收集、汇总,经评审小组初评,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获奖课题、文章、发表信息进行了通报,及时兑现奖励,信息宣传的积极性更加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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