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财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努力写好脱贫攻坚六篇文章,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有力促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基础和脱贫质量的巩固提升,获得了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落实财政扶贫资金,写好财力支撑文章
2018年,广西财政严格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财政收入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保障要务,财政扶贫资金继续保持较高增幅。截至2018年11月底,广西财政共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95亿元(含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比2017年增长17.74%。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94亿元(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2.07亿元),比2017年增长23%,高于中央资金增幅近10个百分点。另外,除按一般因素安排资金支持外,还专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65亿元,按每个县1500万元、每个乡镇400万元、每个村50万元的标准对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给予重点支持,专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额度占全区新增资金额度的比例达到75%以上,全年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36.71亿元。
二、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写好资源调配文章
2018年,广西财政共切块下达54个贫困县中央和自治区涉农资金共计172亿元,支持各贫困县根据脱贫攻坚需要统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一是源头发力。在资金分配上切实落实“一个全部”“两个高于”的要求(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分配到试点贫困县的涉农资金总额度占全区总额的比例必须高于50%、资金增幅必须高于全区平均增幅),打消试点县顾虑、扫清整合障碍。二是过程管控。逐一审核纠正试点县整合方案存在的问题,督促试点县严格按整合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尽可能将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三是结果导向。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及时通报考评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县认真查缺补漏、限期抓好整改,并对整合成效好的试点县,在分配扶贫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
三、支持重点扶贫项目,写好到户扶持文章
2018年,广西财政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工作,大力支持重点扶贫项目开展,努力写好到户扶持文章。一是打好打赢易地扶贫搬迁硬仗。2018年,广西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9.92亿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同时,积极研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方案,在及时收回闲置易地扶贫搬迁银行贷款的同时,积极安排政府债券额度,优先保障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实施不受影响。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优势。坚持撬动资金和防控风险两手抓,切实落实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区共安排2018年财政贴息资金近7亿元,累计安排风险补偿资金26.62亿元、扶贫小额信贷余额达到208.55亿元,为40余万户贫困群众解决了资金瓶颈难题。三是大力支持推进产业扶贫。除切块下达整合涉农资金由贫困县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外,还专门安排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资金3.8亿元,支持全区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奖补工作。四是支持探索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市县按照《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大力引导和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资产收益扶贫,创新经营模式和分红机制,拓宽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来源。广西资产收益扶贫经验在2018年全国财政扶贫工作培训班上作典型交流、南丹县猕猴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四、推进粤桂帮扶支持工作,写好扶贫协作文章
2018年,广西财政坚持大扶贫格局,不断深化推进粤桂帮扶工作,努力写好扶贫协作文章。一是及时分配下达对口帮扶资金,2018年广西各级财政共收到广东、深圳帮扶资金11.69亿元,其中经由自治区财政拨付的5.985亿元资金已全部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相关贫困县。二是着力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指导对口帮扶县结合自身实际,将帮扶资金整合用于急需的脱贫攻坚项目,以打造帮扶示范项目为抓手,提升脱贫成效。三是积极配合修订完善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帮扶资金分配方式、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重要内容,管理办法将于近期由两省区扶贫、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四是继续加大对帮扶资金的监管力度。将帮扶资金纳入全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帮扶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市县整改。
五、明确扶贫资金监管边界,写好动态监控文章
2018年,财政部提出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广西财政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明确扶贫资金监管边界,努力写好动态监控文章。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支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的42项中央资金和59项自治区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进行精细化管理。二是针对各类资金的具体情况和监管要求分类设置了预警规则,并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初步建立了全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的功能程序,力争实现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面、真实、准确的实时动态监管,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完善扶贫资金工作机制,写好长效监管文章
2018年,广西财政积极完善扶贫资金工作机制,以写好长效监管文章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在财政部2018年脱贫攻坚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调研中,获得了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的批示肯定。一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了管理基石。二是开展扶贫资金跟踪通报。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按月通报各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压实市县支出责任。三是强化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出台了《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2018年至2020年每年统筹整合全区财政系统力量,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全区所有贫困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2018年的扶贫资金实地检查工作已结束并印发了相关检查处理决定。四是抓好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同时,积极承办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区财政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推进会,梳理通报全区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县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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