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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农业灾情,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9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内蒙古、甘肃、西藏等牧区应对干旱、雪灾影响,缓解越冬度春饲草料不足问题,做好抗灾保畜;支持福建、江西、四川、新疆、黑龙江等地应对柑橘黄龙病、苹果枯枝病、马铃薯甲虫等疫情,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支持云南省应对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过流影响,恢复农业生产。两部门要求有关省份加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快速应对处置灾情,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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