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财政局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为企业减税降费。全面落实营改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乘法”,目前共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减少收费1.35亿元,减免税收5.58亿元,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二是大力支持金融发展。完善金融合作模式,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政府与银行、担保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合作,为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5.42亿元,解决了一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全市各级财政拨付2425万元用于对金融机构涉农奖励贷款、定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三是支持企业发展。获得中央、自治区各类财政专项扶持资金9467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能力建设、扩大就业和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四是大力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抢抓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口岸强州”战略实施,把口岸经济作为拉动全州经济的重要引擎,今年累计投入8.7亿元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绿化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大幅提升。1—10月阿拉山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亿元,增长68%。针对阿拉山口口岸在国家“一带一路”中重要的战略地位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向中央、自治区提出关于国家对阿拉山口市的定位和和政策支持建议,支持口岸对外贸易发展。
五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1—10月农林水事务支出9.73亿元,增长14.3%。加大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富民安居、游牧民定居和国营农牧场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支持粮食、棉花、枸杞及畜牧产业发展,继续支持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机制落实。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充分整合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项目,发挥好财政保障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六是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投入赛里木湖旅游建设资金10.5亿元,改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景区知名度,增加了旅游收入。落实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185.84万元,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健全旅游信息体系。获得中央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40万元,用于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发展旅游,交通先行”理念,下大力气破解交通航空方面瓶颈,投入航线补贴2771万元,新增开通了博乐至库尔勒、博乐至克拉玛依、博乐至喀什三条航线,加密了博乐至乌鲁木齐航班,进一步促进了博州经济及旅游交通事业的发展。
七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税收征管,严格落实自治州《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收入组织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防止税源流失。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全年财政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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