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着力解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党建引领,提高站位,凝聚改革合力
绍兴市财政局党委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与财力建设同等重要的工作来抓,以党建引领全局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党建工作内容,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在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大讨论,增强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大绩效理念,使绩效管理成为推进中心工作、创新工作的有力抓手。办公室、预算局、绩效处组织开展绩效问题大剖析。各单位、个人自查和督查相结合,责任落实到具体办理人员,自查结果局内公布。各处室、各岗位、各工作人员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大讨论,提出改进方向和具体工作安排,通过细化责任到人,明确每个人的绩效工作目标。同时以专刊形式开辟“绩效工作动态”和“全员谈绩效”专栏,营造人人讲绩效、事事求绩效的工作氛围。目前已发布的13期专刊中,已刊登局领导班子成员、处长和干部发表的绩效文章100余篇。
二、学习为先,广泛发动,夯实工作基础
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为2018年全局重点工作之一,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座谈会,专题学习调研预算绩效工作。抽调骨干组建预算绩效管理团队,制定项目工作与责任清单,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每两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在此基础上,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主题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任务部署,对预算绩效管理存在工作体系、主体对象、目标管理、执行监控、检查评价及结果应用“六个没有全覆盖”,不讲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五个不讲”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提出了建立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好政策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补齐绩效评价短板、重建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考核、打造信息化系统等7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新动向、新坐标,新任务,为绍兴市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发出了动员令和集结号。
三、先行先试,改革优化,探索全新路径
一是制订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任务。制订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方案以绩效管理改革作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围绕财政政策主线,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管理的核心与灵魂,建立完善绩效指标和考核标准体系,重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和干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力争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是全面梳理政策项目,找准工作突破口。从“支出依据、支出标准、绩效目标、延续性”四方面,按全口径全面梳理了2017年项目执行支出,梳理项目支出8000余笔,涉及金额277.45亿元。在此基础上,对2018年财政政策(专项资金)支出(不包括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土地出让金分配)组织开展了预评价工作,梳理财政政策时效、绩效目标、执行效率,厘清政府公共性服务产品、政府间财政事权关系和政策重复交叉情况。通过预评价核减失效无效低效支出27项,涉及金额1.8亿元。
三是规范绩效指标,加强支出绩效约束。根据部门项目特性,按部门分层分级进行了项目绩效指标的梳理、修改和完善,初步建立起以“多方协同、系统平衡、简易实效、动态发展”为特色的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共形成179套绩效指标。其中:根据项目类别设置通用项目绩效指标20套,根据不同单位为履职而开展的特定项目设置特定项目绩效指标159余套。通过设置标准规范化的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和夯实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体责任,将部门预算绩效考核落到实处。
四是同步开展绩效评价,提高绩效应用时效。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水平和工作时效。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与2019年预算编制同步部署、同步开展,以评促效,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加强以民生为本、绩效为导向的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预算安排见政策、见目标,对项目和财政政策支出的可行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发现预算没有政策依据、财政政策时限失效的,不予安排预算。
五是同步开展目标评审,夯实绩效管理基础。组织编写《预算绩效目标编审操作指南》,组织召开25个重点预算部门和局内业务处室培训座谈会,主动征求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审意见和建议。指南具有较强的实务性和操作性,可指导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充分阐明预算单位绩效指标设定原则、三级指标体系设定、基础项目和新增项目指标体系应用,解决关键指标明细化和量化的问题,理顺各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和审核流程。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加强保障
一是以绩效结果为导向,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从2011年起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绍兴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动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2018年,创新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权重提高1%,考核范围从重点项目扩大到实施绩效评价的所有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财政督导责任。结合工作流程建设,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对局内各职能处室、各工作岗位、各责任人员分事项在工作节点自动记录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对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绩效理念,逐步从“要我干”到“我要干”转变。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考核,正确处理好市局统率引领,县(市、区)局齐头并进的关系,整体推进全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三是重建工作流程,保障一体化运行。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和内控建设,重建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工作流程,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各环节,明确工作责任,减少工作交叉,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各归其位,协调统一。研究起草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开发工作方案,促进预算、业务、财务、资产信息互联互通,将各流程“串联起来”,把散落的绩效管理信息“缝合起来”,努力实现全员参与的绩效预算管理一体化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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