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民营企业发展越好,经济就会发展得越好。重庆不断叠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健康成长“投补减降采”财政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民营经济较快发展。前三季度,全市新登记民营市场主体29.49万户,同比增长1.81%,占新登记市场主体98.15%。民间投资增长10.8%,较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3.6个百分点。
一是股权投资。变革政府财政资金生产性投入,资金改基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先后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和种子、天使、科技风险投资等11支政府基金,总规模达到1376亿元,采取完全市场化方式,与社会资本“同股、同权、同回报、同进退”,已投资超400亿元,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探索出一条财政资金领跑、社会资本跟跑的财政撬动投资、发展经济的新路。如2015年设立的8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向重庆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重大项目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等,目前已投资13个企业255亿元,带动总投资近700亿元,其中投资非公有制企业占85%。比如,投资惠科金渝20亿元布局实施液晶面板项目,基金占股33%,撬动各方投入120亿元,2017年液晶面板产出624万片,产能利用率100%,良品率达97%。
二是精准奖补。采用专项资金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研发创新、人才引进、重大新产品成本补助。通过工业、商务、科技、人才、中小微企业等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近100亿元产业资金,80%以上投向民企。今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共补助1054个项目11亿元,包括支持小康汽车、华润微电子等498户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机器换人,支持海力士、京东方等163户企业实施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比如,奖补重庆超硅半导体公司集成电路用200毫米大尺寸单晶硅片(测试片)产品开发,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同时,对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方式,财政按其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去年以来共补助398户企业,金额5.3亿元。
三是持续减负。将减税降费作为政府调控的重要手段,全面落实国家规定,新增出台地方措施,持续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税,稳步推开营改增,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2013年到2017年累计减税2931亿元,今年预计新增减税72亿元,前9月已减税56亿元。如华晨鑫源重庆汽车公司,今年6月较去年同期应纳增值税降71.86%,企业新增投入4000万元用于技术研发、引进人才,目前企业职工3852人,年末将新增1114人。努力降费,2013年以来累计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40余项,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减至10项,其中涉企收费只有3项。今年前三季度非税收入占比降至30.5%,低于上年同期5.4个百分点。如1月1日起取消执行2016年的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截至9月底为企业和公民减负30亿元。同时,降低社保费率、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半年减负124亿元。
四是竭力融资。完善贷款财政贴息、融资担保补贴、上市挂牌奖励、风险补偿等政策体系,缓解民企融资难贵慢。建成8亿元转贷应急周转金池,为民企提供低费率“过桥”资金支持,2016年1月以来累计为3404家企业转贷291.28亿元,今年前3季度转贷105.72亿元、节约成本3亿元。去年7月设立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中心,为800多家小微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7万笔,节约成本4亿元。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企业依据政采合同申请信用融资,2016年4月以来累计向136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逾6亿元。去年6月试点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政策,根据人才团队、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素评价知识价值并授信,风险补偿金达到11亿元,累计向300余家科技企业发放贷款超9亿元。近些年,享受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的企业中民企约90%;获得担保费补贴的担保机构中逾70%为民营担保机构、获补担保公司年均新发生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占总保额83.9%,受保企业中民企逾90%,获得场外市场挂牌奖励的民企占比逾90%。
五是倾斜采购。提高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年度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不低于采购总额30%,其中小型和微企的比例不低于中小微企业60%;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制作招标文件时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评,其中小型企业扣除6%、注册资金15万元及以下的微企扣除10%。上半年市级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额占总额90%以上,其中向小型和微企采购80%左右。减轻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投标成本,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免收微型企业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和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免收微型企业交易服务费,今年上半年市级政府采购免收159家微企交易服务费、工本费、代理服务费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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