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抓手,牢固树立“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多措并举,提高财政评审工作质量。
一、严标准、强管理,源头管控。主动参与《衡阳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政府性投资项目常用材料预算价格》增刊的编制、发布与管理,杜绝材料预算价格虚高现象。所有工程材料价格都严格按照衡阳市造价站预算发布价和衡阳市财政投资项目材料价格手册计算,所有工程定额套用都统一标准。加强造价咨询机构管理,从源头控制清单编制质量,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严格按评分标准(和中签通知书一并附送)对清单编制单位打分,业主单位根据考核评分结果确定的咨询费计取标准支付咨询费用,有效杜绝了中介机构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存在的漏项、价格虚高的现象,节约了政府投资。
二、严审查、明清单,提质增效。严格资料审核,对资料不齐、无资金来源、无招标文件的项目不予评审。明确送审资料除常规的资料外还需提交符合要求的编制说明,包含项目经济指标、初步施工方案(机械设备情况、土方运输、平衡情况等)。为凸显评审重点、倒逼清单编制单位、设计单位、业主沟通一致,节约评审时间,提高评审效率,要求业主出具同意送审设计图纸、清单、招标文件所载范围、内容的送审承诺书等。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的程序,对分歧较大的疑难问题实行专家会审,全年共召开36次专家会审,为加快疑难问题解决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力量支撑。
三、严变更、重核查,规范程序。对工程变更实行表格化管理,建设单位申报工程变更须统一填报《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概算金额、合同金额等基本情况以及变更类别、变更事项、申请变更金额,并说明变更理由。经变更管理办审核,再上报衡阳市政府,既有利于领导决策,又使变更管理程序更加规范。今年以来,除规划变更和技术变更外,其他变更大幅降低,送审变更项目(除规划变更以外)基本上都控制在合同价10%以内,变更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7.7%,节约了政府投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发生变更时,要求建设单位及时通知市纪监委、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的变更情况进行了解并初步判定,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不予认定。符合规定的,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特别是隐蔽工程,所有签证资料必须有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大型土石方工程,必须由第三方机构测量,评审中心复测。重大技术变更,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召开技术论证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选用最经济的施工方案。
四、严复审、简流程,加快进度。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城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及资金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函〔2018〕8号),集体土地征拆实行城区政府包干结算,国有土地征拆按衡阳市评估协会确定的统一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保证了征地拆迁评审标准的统一。为进一步简化复审流程,与征拆初审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同步进场摸底,缩短了评审时间。为确保摸底数据准确无误,征地拆迁工程量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摸底,并出具正式测绘报告,评审人员与初审单位、城区政府、街道等相关单位共同进场见证,并对工程量进行抽查。人口和产权信息均通过权威部门的数据库查询,今年通过市公安局查询对比拆迁人口信息2113人次,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产权信息493707平方米,通过市住建局信息中心查询网签价格信息6613套,保证了评审结论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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