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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以财助老”助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社会保障处   时间:2024-06-28 11:46

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事业稳步向前发展、着力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美好生活向往,一直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2020年至今,市财政累计投入养老专项资金9.4亿元支持养老服务工作,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5亿元。在统筹用好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的同时,市财政多措并举,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助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全市“1 4 n”政策制度体系,市财政牵头拟定了《郑州市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办法》、《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按照“以大带小、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着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市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1800元的补助标准,投入1.4亿元,在全市建设了一批规模大、功能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加大其他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对各区建设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奖补;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按照新建、改建每张床位9000元、6000元给予奖补。目前已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4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52家,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设立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降低机构运营成本,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设立服务奖补。根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补;按照收住老年人的自理、半失能、失能情况,给予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奖补,用于为老年人免费开展公益和公共服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让运营机构轻装上阵,实现良性运营,培育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提升。对我市连锁管理运营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加快形成专业能力强、综合效益明显、可持续发展的知名品牌。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经费保障,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对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按学历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入职奖励;对从事一线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按工作年限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的岗位补助;对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养老队伍技能全面提升。

下一步,市财政将聚焦老年助餐、村级养老等领域,重点投入,精准发力,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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