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轶同志在全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人生就是搏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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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轶同志在全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09-05-08 00:00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同志们: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对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对农民购买省内企业生产的补贴车型,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外,再增加3%的补贴。今天,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孙廷喜副秘书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孙廷喜副秘书长讲话精神和省政府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我结合财政部门职责,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准确把握政策
    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政策是实现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效果的基础和关键。各级财政部门作为这项政策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部门,一定要吃透政策实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各项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工作。
    (一)准确把握补贴对象和补贴品种。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农民,以及农场、林场和渔场职工,在我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新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和购买摩托车,均可享受财政补贴。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新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补贴时限为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每户限购一辆;购买摩托车的补贴时限为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每户限购2辆。经国家确认的企业,均可以参与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生产和销售。具体企业和产品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发布。我省的郑州日产、海马和洛阳一拖三家汽车生产企业41种型号产品、洛阳北方易初等10家摩托车生产企业234种型号产品,已被纳入目录。
    需要说明的是,报废的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报废的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换购的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新购的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二)准确把握补贴比例及金额。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自愿申报、比例补贴、上限封顶”的原则。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分三种情况:一是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其中所换购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
    二是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其中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
    三是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其中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
    需要说明的是,为支持我省汽车摩托车企业发展,按照省政府部署,对我省生产的享受补贴的车型,加大补贴力度,即在国家统一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3%的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或新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其中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按65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6%给予补贴,其中销售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按8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三)准确把握补贴申报和审核拨付程序。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购买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并提供四方面材料:一是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二是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换购轻型载货车的,还须提供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这就需要购买人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四是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款折(卡)。没有粮食直补存款折(卡)的农户,需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开设存款折或银行卡账户。

   需要说明的是,乡镇财政所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上。
   
二、精心组织实施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加强与兄弟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基层扎实有序开展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做好资金保障。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由中央和省财政全部负担,其中:国家统一规定部分,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对购买我省生产车型增加的补贴,由省财政全额承担。补贴资金实行“事先预拨、事后清算”,并与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分别列支,单独清算。目前,省财政已将第一批2.1亿元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县(市、区)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将及时预拨后续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调度资金,将资金预拨到乡镇财政所在同级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开设的“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实际补贴资金超出预拨资金时,要先行垫付,切实保障兑付需要。乡镇财政所要及时编制《河南省汽车摩托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底册》,连同《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申报表》于每月5日前报送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备案。
    二是做好培训与宣传。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多个环节,要认真做好政策业务培训与宣传工作。一方面,要抓好政策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清晰了解政策内容,掌握工作方法。特别是目前财政部尚未正式下达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系统,各基层财政所在农民申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时,必须采用人工操作,对申报、审核、兑付情况建立手工台账,待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再补录入。各地一定要针对手工操作进行培训,确保补贴工作平稳启动。待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省厅将及时组织专门培训。另一方面,要抓好政策业务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答疑解惑, 使农民群众尽快了解政策内容、补贴程序和相关问题,确保补贴政策收到预期效果。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是申请轻型载货车补贴的前提,目前我省仅有24家有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的汽车报废企业,其网点覆盖全省52个县(市),各地财政部门要抓紧会同商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知道报废网点。
    三是组织好审核兑付。县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任务落实到人。要健全审核制度,及时进行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受理农民的补贴申请。要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及时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的账户上。要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把工作抓细抓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与方法,不断完善政策,扩大政策效应。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要在创新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尽可能方便农民领取补贴的同时,建立和强化公示、举报、投诉等监督机制,加强对补贴资金、车辆报废、购买、转让过户以及市场秩序、价格、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与监督检查,防止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保证资金安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同时,建立月报制度,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效果。省财政厅将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公安、工商、质检、纪委等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市县财政部门也要联合兄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发现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及时改进存在的薄弱环节。
    同志们,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财政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把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作为决战二季度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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